提交商標注冊申請之后,商標申請人會收到一份商標受理通知書,這是商標局發出商標注冊申請人的受理憑證。收到商標受理通知書應該高興,但是這并不表示你申請注冊的商標一定能注冊通過。
在理解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來看看什么是商標受理通知書。商標受理通知書是由商標局發出商標注冊申請人的受理憑證,獲得商標受理通知書說明申請人遞交的申請書件符合基本要求,申請手續齊備,商標局已經受理其申請并將依法對其進行進一步的審查工作。
一般在我們遞交申請之后,商標局會在三到六個月之間下發《受理通知書》。當然,如果我們提交的商標注冊申請資料不合格,就會拿到《不予受理通知書》。
雖然《受理通知書》只是表明商標局受理了商標注冊申請,還不能證明商標使用的合法性,但拿到《受理通知書》后,即可獲得了在商標上標記“TM ”符號的正當權利,可以以此宣告——這個商標已經處于申請中了,諸位就不要再打它的主意了。從這個角度來講,順利拿到《受理通知書》還是有其實際意義的。
但是這并不表示你的商標就安全了,因為商標注冊有一個盲期,在商標注冊之前的查詢過程中,會受數據處理及商標申請審查期等等原因的影響,導致部分在先申請的商標無法進入數據庫,因此無法查詢檢索到該部分信息。再者初審通過還有三個月的初審公告,這期間不能避免有人惡意對你的商標提出異議。如果異議有效,那么你的商標將被駁回!而受理通知書是指此通知書表明商標局已經收到申請的申請資料而且已經受理,并不代表商標已經獲準注冊。所以商標注冊代理人只能確定拿到受理通知書,商標注冊只能估計風險性。
值得注意的是,在證書正式下發之前,最好不要去做鋪天蓋地去推廣宣傳。因為如果還是處在申請階段的商標,就意味著該商標還沒有脫離危險期,要盡力避免萬一商標注冊失敗了,就會白白浪費掉前期的推廣宣傳的費用。
所以,拿到《受理通知書》只是商標注冊漫漫道路上的第一步,之后還有商標形式審查、商標實質審查、公告等等流程,每通過一步,就代表你的商標安全了一分。當商標核準注冊后發出注冊公告,此時再說商標注冊成功也不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