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上午,梧州市工商局立即派出執法人員奔赴龍圩區,對這家店鋪進行了突擊檢查。檢查中執法人員發現,店鋪內銷售商品的商品標簽上有“周六福”的字樣。對比發現,香港周六福珠寶公司使用的商標,除了有“周六福”字樣外,字樣下方還有用漢語拼音組成的“ZHOU LIU FU”,而該店鋪只使用了文字,沒有使用字母。此外,經香港周六福珠寶公司廣西辦事處的相關人員對店鋪內銷售的銀飾品也作出現場鑒定,認定該批使用了“周六福”字樣的銀飾產品均不是由香港周六福珠寶公司生產。
對此,工商部門認定該店鋪使用的“周六福”文字與正品的注冊商標近似,涉嫌商標侵權,是一種“傍名牌”的行為。
根據《商標法》和《商標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工商執法人員當即對涉嫌商標侵權的價值3萬多元的銀飾依法予以查扣,并對店家下達了整改通知書,要求該店鋪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對該侵權行為所產生的法律責任,梧州市工商部門將依法對其作進一步處理。
梧州市工商局執法科的相關負責人介紹,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商標侵權行為有兩種方式:一種情況是,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屬于商標侵權行為。另一種情況是,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志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誤導公眾的,也屬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工商部門也提醒消費者,應該提高商標產品辨別意識,避免買到“克隆”的名牌商品而遭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