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網公布商標初步審定公告,貴州茅臺申請的“國酒茅臺”商標通過初審。記者昨天在國家商標局網站查詢發現,在3個月公示期內,針對“國酒茅臺" 4個不同圖案的注冊商標申請,社會各界共提交了95件次異議,除了兩份異議不予受理外,其中93件次“待審”,因此目前商標網上顯示的流程是處于“變更異議”中。其中包括酒業公司、自然人、知識產權代理公司等。其矛頭也從企業維護市場公平競爭,逐漸轉向法律界和學界對其違反相關法律的質疑。如今面對圍攻,茅臺能否獲得國酒商標,幾天之后便見分曉。
被指挑戰法律底線
諸多白酒企業反對茅臺申請“國酒”商標,更多出于市場競爭角度。五糧液股份公司副總經理、新聞發言人彭智輔表示,如果“國酒”公共資源被單個企業或品牌占有,難免有失公平,不利于行業健康發展。
但爭論一旦發展到法律界和學界,一個突出的議題便是其是否符合國家法律規定。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中國科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李順德明確 表示,茅臺注冊“國酒"商標不符合商標法制定標準。甚至“國酒茅臺"商標通過初步審查,不僅與《含“中國”及首字為“國”字商標的審查審理標準》中的相關 規定完全相左,也與多年來國家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審查核準商標注冊申請的實踐相悖。
據報道,此前的10年間,茅臺針對“國酒茅臺”的9次申請均未成功。
商標方面的專家表示,對于貴州茅臺申請“國酒茅臺商標”一事,相關主管部門應以其“構成夸大宣傳并帶有欺騙性”、“缺乏顯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響”給予駁回。
此外,茅臺此前多次申請注冊“國酒”商標被駁回,在法律法規沒有改變的情況下,茅臺注冊“國酒”商標此次獲批前后的尺度不同,也是各界提出質疑的問題之一。
實為利益之爭
雖然“國酒”二字引來業內外的一致抵制,令茅臺尷尬不已,但此番商標之爭被業內看做是“大茅臺戰略”實施的重要部署之一。
據報道,茅臺集團計劃到2015年實現營收500億元,到2020年達到1000億元。白酒行業營銷專家鐵犁認為,“國酒”將為茅臺帶來業績的新增長。
而不論是茅臺對“國酒”的爭取,還是業內外的強烈反對,很大程度上還是因為“國”字號背后的利益之爭。
從企業角度看,傍“國”字已成為一種營銷上的捷徑。如果“國酒”商標獨落茅臺,其他白酒品牌市場份額將難免受到沖擊。當下已有不少酒企都沾了“國”字的邊,比如五糧液有“國五液”,陜西西鳳酒有“國典鳳香西鳳酒”等。
更有觀點認為,國酒之爭,不僅是酒企間的競爭,更是各地區的經濟之爭。僅2011年,茅臺集團就上繳稅費94億多元,在貴州財政收入中約占 7%,同時酒企的形象代表著地域形象。貴州省副省長蒙啟良9月9日就曾公開表示,貴州省將全力維護“國酒茅臺”的聲譽,鞏固和提升茅臺酒的國酒地位。
業內人士表示,茅臺集團已經使用“國酒茅臺”廣告語多年,實在沒有必要非要申請“國酒茅臺”商標,還引來很大質疑,此舉得不償失。
相關行業人士呼吁,為商標業健康發展、企業界公平競爭和中國法治精神計,趁此時,白酒行業或聘律師代表,甚至行業協會聯合,索性起訴商標局、工商局亦未嘗不可,查查這背后的力量與邏輯到底是什么,竟然多年支持茅臺涉嫌非法宣傳,并在此次商標審查中明顯違規操作。
“國酒茅臺"商標事件已成為近年來公眾領域內最受關注的知識產權事件之一。“國酒”兩字本并不具有商標法意義上的專有性,它應屬于白酒行業中具有特定含義的公有領域資源,即達到了國酒標準、符合國酒品質的可以使用。企業不宜將商標注冊作為壟斷公共資源的手段。更不應通過商標注冊行為產生不公平競爭的市場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