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20年,進一步合并審查環節,逐步取消書式審查和劃分圖形要素環節,縮短各工作流程環節等待時間,縮短檢索“盲期”。
2018年,制定商標檔案減量規劃,修訂發布《商標檔案管理辦法》及附件《商標檔案歸檔范圍及保管期限表》,嚴格界定商標檔案歸檔范圍,明確商標檔案保管期限;商標無效宣告、不予受理復審、撤銷復審等證據材料,保管期限由10年改為8年;異議、駁回復審、撤銷三年不使用、撤銷成為通用名稱注冊商標等證據材料,保管期限由10年改為5年;制定發布《商標檔案和文件資料銷毀辦法》;制定工作規范,明確各業務環節整理文件和歸檔的責任;優化存儲方式,改善存儲環境;啟動電子介質檔案存儲項目。
至2020年,大力壓減商標紙質檔案增量,實現現有存儲空間的良性循環。
審查改善,有效的提高品牌安全保護意識。